各部门、各学院、各直属单位:
为及时做好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归档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便于今后利用。根据《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海洋﹝2019﹞3号),列入校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请按照要求及时向校档案馆移交归档:
1.管理性档案于次年6月底前向校档案馆归档。即2024年6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管理性档案归档。
2.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档案在项目结题、验收或鉴定后2个月内向校档案馆归档。主要指国家级、地方级纵向重大科研项目,及项目经费达200万元及以上自然科学类和50万元及以上社会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以及获上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项目,其立项准备阶段、研究实验阶段、总结鉴定(验收)阶段、成果申报阶段、应用转化阶段等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均需收集归档。
3.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校档案馆归档。
4.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会部门保管3年,期满后于次年6月底前向校档案馆归档。
5.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事件形成的档案应在活动部署时明确兼职档案收集责任人,活动结束之日起30天内向校档案馆归档。
特此通知。
上海海洋大学档案馆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