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年终档案收集与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临近年终收尾之际,根据《关于印发〈上海海洋大学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通知》(沪海洋办﹝2011﹞6号),请各部门、各学院做好年度档案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部分档案归档时间如下:

      1.管理性档案在形成后于次年6月底以前向校档案馆归档。

      2.学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和重大事件(“三重”档案)形成的档案应在活动结束之日起30天内向校档案馆归档。

      3.科研档案在项目结题、验收或鉴定后2个月内向校档案馆归档。主要指国家级、地方级纵向重大科研项目,项目经费达200万元及以上自然科学类和50万元及以上社会科学类横向科研项目,以及获上海市级及以上奖励的科研项目,其立项准备阶段、研究实验阶段、总结鉴定(验收)阶段、成果申报阶段、应用转化阶段等过程中形成的档案,均需收集归档。

     4.基本建设项目档案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校档案馆归档。

     5.其他各类档案的归档要求,详见12月7日全校专兼职档案员培训会前后所发《〈上海海洋大学各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实施细则》(正式发文正在走流程)。

     请遵照执行。


 


上海海洋大学档案馆

2018年12月24日